正文 天涯旧影--(叁)草芥

陈香雪突然回神,收回手,一边自己小心翼翼地戴上手套,一边问道:“阿姐当年收留你,让你学唱歌,带你进百乐门,你可后悔过?”

后悔吗?应该是不的。

其实,陈香雪不是陈小歌的亲姐姐,陈小歌原本也不叫陈小歌。

她不过一介孤女,父母双亡,寄养在叔父家。多年前北方闹大饥荒,她被叔母卖掉,人贩子死于中途,她与其他几个漂亮女孩不认字也不认路,就胡乱奔走,渐渐失散。

她也不记得是怎么走到泸上的了,好像爬过高山、越过荒野、坐过轮船。总之过了很久很久,直到她一个人孤苦伶仃地饿倒在小巷里。在那条小巷里,当时名噪泸上的歌后陈香雪把她抱回了家。

那一天,她在陈香雪家中醒来,第一次见金银珠宝和大房子,第一次见那么好看的女人,吃完人生中第一顿饱饭,她便决定跟着这个摩登女郎肯定有肉吃。

陈香雪静静地喝茶,看着她狼吞虎咽地吃完饭,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想不想留在我身边?”

她不假思索地回:“想。”

“你叫什么名字?”

“赔钱货。”

“嗯?”

“叔娘总是这样叫我。”

小女孩回答得太快太自然,反而令陈香雪怔住了,接着再简单问了几个问题,陈香雪便晓得她的过往——无依无靠,命途多舛,颠沛流离——和自己多像啊!

陈香雪望着那双黑亮的小眼睛,她突然就觉得口中的茶太苦涩了,苦到心里了。于是她把茶杯放下,认真地打量女孩——像,实在太像了,像极了她死去的幺妹。

那一天,陈香雪对小女孩说:“从今往后,你随我姓,名为小歌。”

“其实阿姐一开始没想让你学唱。”陈香雪的声音把陈小歌从回忆里拉出来。

她笑了笑:“我知道,我当年都九岁大了,学唱曲儿得打小吊嗓子,我不合适。”

陈香雪一听,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红极一时的夜莺姑娘不合适唱歌?”

陈小歌也哂笑自己:“红不红,不都是人拿钱捧出来的?”

陈香雪一怔,神思都有些恍惚了。

是了,她陈香雪是叶世新拿钱捧出来的,她陈小歌也是。

正是北方大饥荒的那一年,西洋传过来的文化在不夜城兴起,叶世新看准机遇,大举投资泸上歌舞团。

那时,戏班子出身的陈香雪唱曲儿是一等一的好,奈何班主不小心惹到权贵,被迫散了戏班子,初初学成技艺的陈香雪是个机灵的,转头便投奔新兴的歌舞团。

陈香雪的戏腔唱得一绝,姿色也是顶好的,就入了叶世新的眼,花钱让她随歌舞团出国交流,学了西洋唱法,归国后她中西合璧的唱腔令整个泸上耳目一新,一时引领风潮,受无数人追捧。她开始走入上流圈子,吃穿用度都远远胜于往昔。

那一天,陈香雪在歌舞团练完嗓子,从后巷出门就看见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姑娘倒在自个面前,她像是被命运指引了一般上前。那小脸蛋儿脏兮兮的不忍直视,她便鬼使神差地用手绢擦了擦,待到看清了那副眉眼,当即就决定带她回家。

陈小歌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陈香雪留下她的那一天。从此她的命运翻天覆地。

夜莺姑娘,三年前红遍上海滩的百乐门歌女,年仅十五岁,却以最缠绵的嗓音唱出最动人的故事,以一曲《天涯歌女》成名,歌艺师出歌后陈香雪,绝色胜于舞后许如燕,是当时歌舞团最捧的新星。

叶世新花钱捧红了她,之后许多官宦权贵纷纷追捧,说是喜欢她的歌,其实谁又懂欣赏呢?不过是虚荣心作祟。她求吃饱穿暖保命富贵,他们追求争抢万众皆爱的新鲜感、刺激感、满足感罢了。

她曾经迷茫过,不知所措过,也差点迷失在一片歌舞升平,差点迷失在金钱钞票铸造的牢笼里。

陈小歌现在想起来,忍不住又笑了:“有钱真了不起——不就是几个钱嘛?”

闻得此言,陈香雪不知想到了什么,沉默片刻,却突然之间疯笑起来,笑声里带着癫狂,她笑:“哈哈哈哈哈!说得真好!不就是,几个钱嘛!哈哈哈哈哈……”

陈小歌起初惊讶于阿姐为何会突然如此疯魔,所幸她先前就被自己带到卧房里叙旧,现下房里除彼此外再无他人——但转念一想,跟在叶世新那种老变态手中,她疯魔也是迟早的事。

“哎……”她只剩轻叹。她同情阿姐,却无力救她——这何尝不是一种挣扎。

“啾啾啾……”突然的几声莺啼吸引了陈小歌的注意,她弯下腰看着之前放在窗台上的金笼,霎时一股苦涩弥漫心头——其实,她们都是天涯沦落的可怜人罢。

陈香雪笑声渐止,缓了许久,才道出一句:“我失态了。”

陈小歌起身,上前抱住陈香雪,蹭了蹭她消瘦的肩,说:“你只是太累了。”

陈小歌感受到有一双手紧紧地回抱住她,呜咽声压抑地从耳边传出,让她想起了水壶把装好的水烧开时咕噜咕噜地冒着气泡,却由于壶盖稳稳地封住,里面的空气稀薄得撑不住了就一直往外涨,直到把壶盖撑开,冒泡的沸水溢出壶壁,烫伤了想要拿壶倒水的人。

她听见阿姐断断续续地说:“小歌,我真的,累了,累了!我好累啊!”

夜色总是容易勾起人最薄弱的情感,当难以言述的苦痛得到了认同,宣泄的大水便会决堤而出,一泻千里,冲刷掉一切包裹脆弱的灵魂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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