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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貌惹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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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时亦宪第一眼时,就控制不住脚步朝他走了过去。
好奇怪,他很香。不是香水或沐浴露之类外在所造成的人造香气,那些气味在吸血鬼眼里并不受欢迎,只会让我们觉得刺鼻。
香的是他血管里正在沸腾的血液。
他的血散发着我难以抗拒的香气。
我情不自禁的想要去啃他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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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我们吸血鬼每个月会去血站领一到两次血液,大约400cc,不多,大约就是常人献血一次的量。我们通常称它为“饮料”。
可就是这么点东西,售价却高的离谱,使我一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向往自由的吸血鬼被迫当了一个社畜,辛辛苦苦就赚这么两个“饮料”钱。
这些“饮料”当然不足以让我们吃饱,不过是勉强果腹罢了。为了维持正常的活动我们还需要吃一些普通食物,虽然能尝出味道,但我们并不喜欢,就像人们为了填饱肚子啃树根。所以通常我们会在做饭时掺入一些血液,为的是让我们吃的舒服些。
还有些吸血鬼会偏爱食用动物血液。
怎么说呢,在我们眼里大约就是,素食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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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张开嘴准备露出獠牙时,我清醒过来了。
一群人正诧异的看着我。
我尬笑了两声,绕到饮水机前接了杯水。
然后在众目睽睽下,递给了时亦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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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总,您喝水。”
我笑的谄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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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亦宪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接过水,抿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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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na瞪了我一眼,恨我抢占先机。Linda崇拜的看着我,羡慕我的机智。其他人默默在心里记笔记,默背一万遍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只有我在冒冷汗。
我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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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亦宪端着水,继续前面讲着客套话。
我低着头在底下默默回忆上次饮用血液是什么时候。三天前?五天前?靠,超过一个星期了。
我安慰自己,长时间不摄取“饮料”是会出现应激现象的。大约时亦宪是我最爱的A型血,所以格外吸引我。等午休的时候去“咖啡馆”喝一杯就可以了。
只是眼前的这位英俊的“饮料”……不是,我是说上司实在太过诱人,导致我实在有点难熬。
好在时亦宪简单的说了几句之后就回办公室了。那股淡淡的香气被门隔开,我闻不到了,还有点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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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个屁。
我还是很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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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饿了,所以不得不硬着头皮跟组长请假,美其名曰,出外勤。
好死不死的是,组长就是Selena。
她还在为我刚刚在时亦宪面前出头而耍小性子,对着桌子上的方案头都不抬就让我“去找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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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去就去。
于是我从位置上走到时亦宪办公室门口,走了一圈又走回了自己位置上。
对不起,我太怂了,丢吸血鬼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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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位置上扣键盘。我一紧张就喜欢扣键盘,扣坏两副了还没改过来这个坏习惯。
Selena说公司最大的开销就是给我换键盘。
对此我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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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一心投入扣键盘事业中时,有人敲了敲我面前的桌子。
我以为是Selena良心发现过来准我假,没想到紧接着就闻到了那股幽香。
我意识到不对。
抬起头,果然是时亦宪。
我的肚子不争气的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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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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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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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亦宪很有道德感的装作没听见。
“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时亦宪低声说,然后带着幽香又施施然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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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步一步的迈向时亦宪的办公室。
“呵呵,呵呵,工作上的事。”
我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对着其他同事这样说,心里留了两行泪。
我自己都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