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钩吻--chapter3

方仪好像知道了为什么爸爸总是不在家。

常常是日落的时候,方桐会抱着小小的方仪,看着裘红生登上那辆墨绿色的摩托,摩托马达发出好大的声响,渐渐消失在长街的转角。

方仪以为爸爸去搞钱了。因为妈妈总是对爸爸说,快没钱了,方方快上幼儿园了。妈妈也总是对她说,钱是很重要的东西,人不能没有钱的,想要的大部分东西都要用钱来换,方方长大了要学会攒钱。

可是不是的,爸爸不是去搞钱了,他只是回到了他另外一个可以睡觉的地方。

这里有小狗狗,有大院子,两间房子,是村里别户人家的两三倍那么大,院子里有好几棵树,爸爸说结的樱桃可以吃了,杏子也快熟了,枣子要等到秋天才能吃,前院有好多她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大型机器,走进房子里,沙发上坐着一个一个大男孩,还有一个年轻女人,大概是方仪模糊得不知道叫姐姐还是阿姨的年龄段,还有一个坐在炕上的女人,和爸爸一样好像上了些年纪。

年轻女人坐在沙发上织毛衣,裘红生牵着方仪的手走到年轻女人的面前,“方方,这是姐姐,快叫姐姐。”

“姐姐。”

年轻女人目光不动,织毛衣的手不停。

裘红生又指了指坐在年轻女人旁边的大男孩,“这是哥哥。”

“哥哥。”方仪甜甜地叫。

可是哥哥也不看她,也不说话。

裘红生牵着方仪转过身,正对坐在炕上的女人,“叫大娘吧。”

“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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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儿园到小学,方仪放了假就会来这里,这里自然而纯净,是方仪的一部分童年。

小狗狗没有名字,她给小狗狗取名叫乖乖,见到它的第一眼就觉得它像她一样乖。就算一直被锁在破旧脏乱的笼子里,也不会像别的狗狗一样常常呜咽喊叫。

脏兮兮的她会抱着脏兮兮的乖乖在院子里玩耍,托起乖乖举高高。

周末的晚上,方仪会坐着爸爸的破摩托,从大院赶回到县城,第二天要上学的。爸爸有时会将乖乖放进麻袋,夹在摩托一侧的小架子里,骑着轰隆隆的摩托将乖乖也送到县城的家里。

方仪在乖乖第一次来小县城的家里的时候,给乖乖洗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澡。黑白相间的花纹杂乱,毫无美感可言,方仪却觉得那是最可爱的花纹。

乖乖会在夜里她起身上厕所的时候跟着起身,一路舔她的小腿肉,痒痒的。

乖乖是她最好,最忠诚的玩伴。不会背叛她,不会抛弃她,不会忘记她。不像幼儿园那个哄过她睡觉,后来却发现是只哄新同学的温柔小老师,也不像那个陪她玩金鱼的酒窝小男孩,只来了两天就再也没有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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