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红唇慾滴〈繁〉--清纯校花

天气温和,阳光稀疏,校园里的树青葱翠绿。

高中校园,女生们大都都还不会化妆,绝对比网上的ps炤片素颜的多,也是男女荷尔蒙旺盛时期,虽然学校不允许谈恋爱,但大家都心知肚明,校园路上并排走的男女零星可见,学校步行街〈美食用品〉大都站着打流少年少女,俗称" 装逼 "。

於是,在一群只是扎着马尾鞭和披散着头发的女孩中。可小忴就脱颖而出,清秀美好的容颜,雪白的皮肤,再加上楚楚动人的气质。

哪是一群十几岁的毛头小子能经受的住的。(咳咳,此处有点污…一定是作者太猥琐了)

刚入校没多久,就有男生为她叫了"兄弟"来要打群架,或多打一,俗称校园暴力。白小怜又说: "对不起,我不喜欢混的男生。" : )

忒~矫~情。

可人家男生就受这招啊。

手段更高的高二高三的男生也荷尔蒙高涨,被兄弟调侃着开始出动。

她可出尽了风头。

漂亮又品学兼优的女生总是受欢迎的,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

老师面前的三好学生,同学面前的善良校花。

可小怜总是用"现在以学习为主"的理由拒绝那些男生,但可小怜拒绝的方式可不一般,含羞草般的眼神,就无奈又慾语还休的动作,满足了每个男生的英雄主义和大开的脑洞。

嗯! 女神拒绝我一定是另有隐情,真正的爱情是要经过波折嘛。〈少年韩剧看多了吧。〉

使男生总是在他拒绝之後反而越挫越勇。也有人不屑,什麽? "以学习为主" 找个借口也找好一点的吧。

也有人赞同,高考是大多数人出人头地的路。

当然,这并不包括那些一出生,就已经注定了不需要努力的人。

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不公平的,所以很多人都想成为人上人,让自己,成为这个社会所偏爱的人。

可这种狗血的理由 ,高三的晋成居然还相信。

果然是陷入恋爱〈单方面〉的男人都是傻子。

晋成是学渣,妥妥的 大 学 渣,但满足了所有女生对黑马王子的幻想。

富二代,有钱,一副痞痞的样子,额前几根发丝染成了白色,有点非主流。

高三掌舵。

晋成第一次见到可小怜是在校外,雨天,其实晋成身为晋家人,怎麽可能就真的一事无成,只是混(第二声)呢,小爷那是装的好吗?

可所有人都不知道晋成有个不为人知的爱好,喜欢猫,各种各样的猫,可他觉得这有损他大男子威严,男人就该顶天立地,怎麽能喜欢这种软绵绵的生物呢?

坚决不养,所以这个爱好少为人知。

在这个雨天,看到可小怜毫不犹豫的抱起一只身上全是污水的流浪猫,用手轻轻抚摸着,几根发丝轻轻拂过她白净的面庞,白衬衫被她穿着就显得与众不同,身姿姣好。

雨暮把他们隔开,像里尔克的诗。

—— 在春天或者在梦里,我曾遇见过你。

他撑着黑伞,站在角落,不自觉得往後缩了缩,丝毫没觉得自己简直像个偷窥狂。

脑补出一本几十万字的小言,他就觉得,嘿! 这姑娘太合小爷口味了,难道是命中注定?

妥妥的真爱呀 !

〈 啍,小爷才不会说纯情男什麽的……非 主 流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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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可小怜有多天真纯洁,别想多了

那—只—是——表——面——

可小怜总是心血来潮,想装装文艺与女青年的范儿。

使劲儿—作—吧!

想想,在下着大雨的白天,周边的大树呀小草呀被雨水洗得像刚出生的小婴儿一样,嫩绿嫩绿。

撑着伞走在雨里,雨水不大但细如牛毛。

感觉一下就上来了,偶尔角色扮演一下小说中善良的女主角,小动物是最佳搭配。

至於污泥,那是什麽?

所以说,有——病——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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