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上班前,颜柏良请乐莎下班後陪他去参加一个饭局。
「我去那里做什麽?不都是秘书陪你去应酬的吗?」乐莎奇怪的看他。
他拆了一个饭团给她,自己也拿起一个,咬了一口。「这次,比较不一样。」
乐莎一脸好奇,「哪里不一样?」
颜柏良有点严肃,又有点认真,完全没有在开玩笑地直视她的眼睛:「帮我一个忙吧?算我求你了。」
乐莎当然愿意帮忙。颜柏良从没拜托过她什麽事,而且平时都是她在接受他的照顾,如果可以回报他一点点,她根本求之不得。她放下饭团,很有义气的握住了他空着的那只手,异常大力,眼神清明,语气坚定。
「那你说说看,我看看我能不能做到!」
他笑笑,「我养的小白兔终於要报恩了啊。」他把饭团放下,摸出菸来把玩了一下,又放回口袋里。「你也知道我已经快30了,还没个像样的女朋友……」
她立刻插嘴:「我知道!钻石级单身汉嘛!」
他轻叹了口气,又说:「我爸妈今晚也会出席。」
她马上知道他在打什麽鬼主意。
乐莎瞬间把握着的手放开,死命摇头,「我不去!死都不帮!」
他依旧从容不迫,神情淡定,从西装外套里,掏出一张摺叠好的纸,还有两张照片,一起递给她。乐莎终究是好奇的,接了过来看,下一秒,她的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了!
其中一张照片是他那摊像盐巴一样均匀抹在地上的手机屍体,可见它摔得彻底而且从它身上辗压过去的车子绝对不少。另一张照片拍摄地点则是他办公室,那是案发现场的惨况,满目疮痍,保守估计曾发生过芮氏规模十级以上的大地震。
她抖着手,再拿出那张单子打开来,果然是张估价单!她看了看那串数字,再拿出手机按了按她的年薪乘以她工作到退休的年数,然後扣掉她每个月的最低生活费与必须支出的开销,她发现一个悲惨的事实──她工作到死都还不起这笔钱!
这个颜柏良,实在太卑鄙了!竟留着这一步,捏住她的痛处来威胁她!好可恶啊!他预谋今日已经多久了!
她泪眼汪汪的回看他,他正笑得邪魅又得意忘形,那副眉开眼笑的样子和他逼良为娼的行径,真是令人发指。
「这份留给你吧,我那里还有备份。」他在驾驶座上舒展了一下手脚,看起来心情颇好。
乐莎本来想撕掉照片和帐单,湮灭证据的那双手,听见他说的话,只好愤恨作罢!
看来也没得选了。
她有些没信心的问他:「你确定我能胜任?」
颜柏良:「你不能胜任更好。我只需要带个人到我爸妈面前呼咙呼咙,让他们以为我感情稳定,让他们看到未来的一丝丝希望。虽然我没办法事事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可是安慰安慰他们这点小事,我还是可以办到的。」
「你怎麽不真的交一个女朋友?」
「你以为想交就能交得到?」他斜睨了她一眼。
「你?怎麽可能交不到?」她一副鬼才相信的表情。
「老子对女人,真没什麽兴趣。」
「喔,如果你不是Gay,就是因为我很安全,不会缠上你所以很好使用。」
他满意的摸着她的头,「乖!你大可放心,演完这一出,回头过两个月我就跟他们说分手了。」
「好吧,我帮你!」
下班後,颜柏良载着她,先去买了一套衣服和鞋子,还有一个小巧可爱的包包,又替她挑了些饰品,才带她回她家。
身上的那些行头都是他替她挑的,她也没试穿过,连最基本的合不合身都不知道。
不过她觉得颜柏良是个满有品味的人,衣着打扮都挺时尚的,走雅痞风格,应该不会出什麽错。
何况,这次会见到他爸妈,他心中自然也是有一把衡量的尺,拿捏得住他爸妈的喜好,没什麽好担心的。
她只在他掏卡出来刷的时候,凑过去稍微瞄了一下牌子上的标价,吓得她嘴巴都合不太上啊!这随随便便一件洋装,该是她多少个月的薪水啊!他竟然眼睛都不眨就买了下去!
挑饰品的时候,他眼光倒是跟她挺一致,都喜欢小小精致的款式。他买了好些耳环、项链、还有手链,这次他刷卡时,她连看都不敢去偷看了,她怕看到金额她会直接口吐白沫晕倒在地上。
到她家後,他让她上楼梳洗化妆,换上新买的行头再下楼。她有点犹豫,不知道该画怎样的妆,是该淡还是浓一点呢?
他似乎看出了她的踌躇,对她微笑:「做你自己就好了,跟平常一样就可以。」
她邀他到屋子里等,他摇摇头,拿出菸盒。「我抽菸,就不进去了。」
乐莎进了屋子,偷偷跑到小阳台去偷看他,他没什麽表情,站在车子旁吞云吐雾的,不知道在想什麽。
也许他还是会烦躁吧,爸妈关心儿子终身大事……真是难为他了啊。
好吧,既然都答应了,怎样都要全力以赴拔刀相助!
乐莎很快地梳洗完,吹乾头发,穿上那套新买的衣服,坐在镜子前开始化妆。
她到底还是画了比平常上班更费工夫的一个妆。平时她几乎只淡淡上个粉,画个眉,涂了有颜色的护唇膏,就结束了。
可既然今晚是个有点小正式的场合,还是应该比平常更慎重一些。她上了点搭配衣服颜色的眼影,还夹了睫毛,刷了两层睫毛膏,扑了淡淡的粉色腮红,也擦了淡淡的唇彩。
然後,她拿出刚工作的时候,用第一份薪水买下的,她极喜欢的一款香水,随意喷了喷。
唉!看到这瓶香水就感伤,她一直想喷给詹华闻闻看呢,结果都用掉大半瓶了,他就是怎样都没出现。
她拎起包包,穿上那双亮晶晶的高跟鞋,站在客厅里,真觉得放眼四周最不搭调的就是自己了。
她锁上门,告别了寒酸的屋子。
下楼时,颜柏良已经不抽菸了,坐在车子里,不知道正和谁讲电话。讲着讲着,他余光感觉到不远处有人的动静,转过头去,看见她亮丽得像一抹朝阳,清新的像一片朝雾,甜美动人,带着有些羞怯的笑容,朝他走来。
他按掉电话,下车倚在车旁看着她。
「我这样可以吗?」她有些傻气的,在他面前转了一圈给他看。她身上淡淡甜甜的香味,随着空气飘了过来,进入他的鼻腔,挠进他的心里。
淡桔色的雪纺洋装,露出了迷人锁骨和纤细手臂,衬出了她的白皙肤色。修长而骨肉均匀的小腿下,穿着一双闪亮却不过分炫烂夺目的高跟鞋。她的脖子上戴着小小的粉钻坠子,链子细细地几乎看不见,只看得到那颗小钻不时闪啊闪的。还有那对耳环,显然是跟项链一套的,小小一颗钻,左右耳各一,偶尔被她垂落的发丝遮挡住,偶尔又跑出来,低调却抢眼。
她脸上的妆只比平常再多加了一点,可是那双眼睛更有神了,一眨一眨的简直像会说话。嘴唇水亮水亮的,让人想一亲芳泽……
她在他面前微笑转圈的时候,即使是他这样见惯形形色色美女的男人,都还是忍不住看得着迷。
她太美,吸引他全身心的那种美。
乐莎走近,有点腼腆的说:「这些东西,晚点就还给你,至於衣服,等我洗完……」
他打断她:「通通都是你的了,上车。」他说完,很快开了车门,坐上驾驶座。乐莎赶紧坐上副驾驶座,还是不敢相信,她瞪大眼睛说:「全部都送我?真的送我?你知道这里加起来要多少钱吗?都可以买下我现在租的那间小公寓了!」即使她不完全懂那些牌子与价值,可这些毕竟都是让人咋舌的名牌,只要她不是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生活,只要她家有电视与电脑,她就无法对那些吓人的价格无动於衷。
他发动车子,踩下油门,淡淡地说了句:「没人能比你穿得好看了,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