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莎决定由她来打破沉默。
「你不是和凌玥他们去吃饭了吗?怎麽又回来了?」
詹华走了过来,把一袋麦当劳放在茶几上,脱了外套,搁在沙发。
哇塞!这不是詹华!
他是个有整理癖,一丝不苟的人,他连她乱扔的鞋子和包包都还没顺手收好,就走进来一屁股坐了下去!他不可能是詹华。
除非他很生气。
「你还帮我买晚餐啊?都说了我自己会处理啦,你赶紧去赴约吧!别让人家等太久!」
乐莎的眼神释放出:有事等你吃完饭局,回家再说。
但詹华显然打算速战速决。
「你刚刚那是什麽意思?」他冷冷问。
詹华的话实在太简略了,乐莎只好自己揣测他的意思。
「你是指我去拜月老?还是我去跟男孩子吃饭?还是指我没跟我妈说我有男朋友了?」
没想到她这番话说完,詹华的脸已经降至冰点以下了,大概摄氏负五百度吧,看一眼就能瞬间急冻。
他略微烦躁的看了看手表。果然还是个守时的好青年。
「我星期六跟你回家一趟,见见你爸妈。」
「不行!万万不可啊!」乐莎惊呼。
詹华皱眉冷瞪,「为什麽不行?」
「等你回来我再跟你说吧!你现在先去赴约!我知道你时间快到了!快去快去!」她催促着他出门,好不容易才把他给推出去了。
把门关上後,乐莎松了一口气。
结果门铃又响了。
她只好开门,看到詹华一脸委屈地站在门外。
这是又怎麽了?她摸不着头绪啊!
詹华有些顾左右而言他,故意看着门铃的地方,不敢直视她,「你不是每次我要出去前,都要先那个的吗……」
乐莎扑上去跳起来,两腿夹住了他的腰,詹华手托着她的屁股,两人吻得昏天暗地。
对,乐莎说不管是谁出门前,另一方都要来个吻别。
想到詹华特地回来按门铃,就为了实践这个约定,她心里真的柔软得一蹋糊涂了!
他难道不知道在吵架的人是不会遵守这些规定的吗?
好吧,詹华不是个普通人,要跟他吵架真的太难了。
最後,詹华抱着她走回客厅,把气喘吁吁的她放在沙发上。
「别那麽早睡,等我回来。」他近距离的看着她的眼睛,然後摸了摸她的头,起身离去。
没想到詹华回来的时候,她又成功惹怒了他。
一天两次,她真的好棒棒!
要知道那可不是普通人,是好脾气的詹华啊!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詹华吃完那场饭局,回到家以後,乐莎催着他去洗澡,舒缓一下疲劳。
然後呢,她闲来无事,便坐在客厅,翻着妈妈传给她的兄弟俩照片看看,又在妈妈的胁迫下,跟那两兄弟加了好友。
她真的只是很认真的,在为小萱挑选要约哪位出来,浑然不知内心其实是个大醋桶的詹华已经洗完澡,正无声地站在她後面。
乐莎先看了哥哥的照片,长得人模人样的,嗜好是爬山,喜欢看电影,职业是工程师,感觉不错。
她再看了弟弟的照片,弟弟感觉比较开朗一点,也比较懂得打扮,有种在女人间很吃得开的预感,职业是公务人员,怎麽跟外表有点出入啊?
就在她认真的看了哥哥,又看了弟弟,难以抉择之际,背後有个声音四平八稳的传了出来:「两个都很优秀,所以很难选吗?」
乐莎没想到竟然说出她的心声了,还没回过神来,已经先回了一句:「是啊。」
然後她突然从脚底凉了起来,冷意直窜脑门。
詹华的脸很平静,可是她看到他太阳穴的青筋在抖动,侧脸的线条也绷得很紧。
暴风雨前的宁静都不足以形容现在的大气压力。
这根本是F5级的龙卷风要来袭卷大地了。
她、死、定、了!
看来这场架非吵不可了!
……慢着!她其实还有一个大绝招。
她知道詹华的弱点在哪里。
乐莎站了起来,一把扯掉了詹华身上那件浴袍的腰带,整件浴袍敞了开来。
詹华脸红,有点娇羞的说:「你干嘛啊……」
她把手往他下面一摸,语气十分魅惑:「抱我。」
詹华向来是个听话的好孩子,立刻就抱着她进了房。
只是,今天他老兄心情不是很好,所以一点也不温柔,甚至有些粗暴。两人折腾到半夜之後,詹华才放过她,独自下床去厨房喝水,又倒了杯水回来给她喝。
乐莎浑身都无力了,是他扶着她起来喝水的。然後她发现自己也许有被虐倾向?她竟然觉得自己比较喜欢他失控的样子!要不乾脆天天惹怒他好了?
某人运动过後,心情明显好了许多,只是想起刚刚那些只能用残暴来描述的兽行,多少有些愧疚。
「莎……」
「噢,我好累啊!好困啊!有什麽事情明天再说吧!」她故意装死,原本要吵的那些严肃话题,就这麽被她呼咙过去了。
而後来,她当然还是没有跟詹华解释。
詹华呢,梗在心里介意着,也没再继续问了。
那天之後,凌玥上门的次数越来越高了,高到乐莎每见她一次,脸就比上次还臭。
「詹华,你的咖啡。」凌玥笑咪咪地把一杯她顺路在公司外面买的星巴克放在詹华桌上。她自己手上也拿着一杯。
当然不可能有乐莎的份,她也不稀罕。
「乐莎,这杯给你。」詹华推了推他桌上那杯,头也没抬的继续办公。
「我比较喜欢喝星冰乐,不用了。」
凌玥对乐莎勾了勾食指,「你出来一下,我有事找你。」
詹华开口想阻止,乐莎笑着说:「我马上回来!」
有什麽好怕的,即使她要下战帖她也拔刀迎战啊!
看着那个一身OL装扮的女人走出去,关上门,詹华有些恍惚了。
他一直以来,都看着她的背影。
从国小开始,他便常常落在她身後。
她不高,所以座位都坐在前面两排,詹华都是坐最後一排,所以只要往前看,在看到黑板之前,总要先看到她的脑袋瓜。
她常常绑不同的头发,有时是辫子,有时是双马尾,有时是公主头。
如果上课太无聊,他就会盯着她的後脑勺看。
看啊看的,就看成了习惯。
到了国中,她一样坐在前两排,他坐最後一排,她的斜後方。
她的长发已经因为校规规定,女生只能留耳下短发而剪掉。
可他觉得她短发也挺好看的,後颈又白又细,侧脸也很可爱。
只有她因为上课不专心,被老师罚站的时候,会站到教室最後面,也就是他的後面去。
她每次站在他身後,他都觉得他无法集中精神,心脏猛然砰砰跳,老师在说什麽,他都好像听不见。
放学时,她和他方向一致,因为她回家前,一定会经过他家外面那个小公园。
所以,他常常在打完球後,回家的路上走在留下来读书的她身後,看着那个穿着制服的背影。
那时候,夕阳泼在他们身上,洒在柏油路上,放眼望去全染上了煦煦鹅黄。温温的,热热的,安和又舒畅。暖了他的心,暖了他的肺,还感动了他的眼。
他总想,如果她回头看见他了,他就对她微笑,随意聊些什麽都好。
可惜她从没回过头,从没发现他跟在她身後。
到了高中,每天上学前,他总是在他二楼房间的窗户观望,等着她从那个小公园走过去。然後他会赶紧抓起书包冲下楼,走在她身後几十公尺的地面上,看着女孩穿着白上衣配黑色百褶裙的背影。
因为离她太远,每次她上了公车,他却因为人太满而改搭下一班。可是他还是喜欢在她身後走着,一起走这段去搭公车上学的路,他觉得这是他们的小秘密,像约定好的一样。
进了大学,他一次次看着洪力书载着她离去的背影。
她戴着安全帽,已经看不见她的後脑勺。
衣服大约都是T恤牛仔裤配球鞋,偶尔会穿裙子。
回国後,他看着颜柏良搂着她离去的背影。
她的长发会披散在背後,偶尔也会绑起高高的马尾。
她大多穿着裙子配高跟鞋。她很适合这样甜甜的风格。
他始终看着她的背影,孤独的喜欢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