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温之姀坐在休息室发怔了许久,直到工作人员进来检查,她才匆忙离开。
刚出店门口电话就响了,温之姀这才想起和杨曦凯分开前有通未接来电,她想的太专心连是谁打的都还没看一眼,她接起还没说话,便听见那人问了一句,「是我,楼宇中,你吃饭了吗?」
温之姀听着一顿,不自觉笑了,「又要一起吃饭吗?」
这句话虽然是台湾人的口头禅,但楼宇中每回开场似乎总是同一句话,问她吃饭了没,然後一起吃饭,他好像没有别句话了。
「不方便吗?」楼宇中个性直来直往,听到她这麽反问以为她不乐意,也就不勉强。
「方便,我刚结束而已。」温之姀一直想找机会还他医药费和饭钱,虽然楼宇中说是他欠自己的,她也的确在上次看到截图後,一时失去理智迁怒於他,但温之姀心里还是清楚的,这一切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只是站在警察的立场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而抱持着那一份愧疚留了这麽多年的一点证据,是她得来不易的运气,她应该心存感激。
「你在哪?我去接你吧。」楼宇中将她给的店名抄下後挂了电话,看着手机画面跳回通话纪录,他两通电话时间差了一个小时半,第一通响到最後还是没人接,他就没继续拨了,怕她正在忙反而打扰了她。
他没有说的是,他就这麽等了她一个小时半,只是想和她吃一顿饭,看看她、亲口问她重新回去演戏的状况,只有亲眼确认,他才能真的确定她没事……没有因为病再次击倒。
楼宇中开车到她说的地方不到半小时,两人在附近的巷弄随便找了一间水饺店吃。
「中午没吃?」他看她在菜单上点了不少东西,打趣地问。
提到中午温之姀又想起今天的事,苦笑着,「吃不太下。」
先别说看大家脸色,光中午湛路遥让他们进去谈谈,最後谈的不欢而散,郁闷都郁闷饱了,哪还有心情吃饭。
「状况很糟吗?」楼宇中看她脸色又暗了下来揣测地问。
「就那样吧。」温之姀扯开笑容轻描淡写地带过,没有人会想将自己最难堪的一面到处说,她转了个话题顺势问起别件事,「先不说这个了,关於你上次给我看的截图……」
楼宇中挑眉等着她把话说完。
「如果找到人了,就可以提告了吗?」温之姀小心翼翼地问道。
「你去找温家父母谈过了吗?」楼宇中没急着问她是谁,倒是反问起另一个关键问题。
温之姀一怔摇了摇头,「还没。」
「刑法第315-1条妨害秘密罪属於告诉乃论,315-2条散布罪则为非告诉乃论。妨害秘密罪之被害人已死亡者,必须由其配偶、直系血亲、三亲等内之旁系血亲、二亲等提出。」楼宇中说完见眼前的人一脸茫然,解释道,「刑法分成两块,非告诉乃论和告诉乃论,非告诉乃论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公诉罪,而这两条只有散布罪是公诉罪。」
「既然是公诉罪,不是只要检察官知道了就可以进行调查了吗?这样就算温家父母不同意,我也可以帮咏忆告发散布罪吧?」温之姀听的懵懵懂懂,只能根据楼宇中话语里的只字片语提出质疑。
「公诉罪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告发的,我刚刚说的,配偶、直系血亲、二等、三等亲才可以起诉,公诉罪重点是在於提告後无法撤告。」楼宇中一一解释後,回到原先的问句,「温家父母当初态度踩很硬,坚持不提告,你即使找到人,他们不提告也没有办法起诉。」
「如果他们同意呢?也只有散布罪可以起诉吗?」温之姀不死心地追问着。
「如果他们同意,妨碍秘密和散布罪两条加起来最重八年。」楼宇中看温之姀脸上的反应也知道这不是她要的,试图中肯地劝慰着,「以这两条罪来说已经算很重了。」
「很重?死了一条人命,八年,很重吗?」温之姀觉得荒唐地反问着。
「温咏忆是死於自……」「这样的自杀跟他杀有什麽两样!只是没有亲手杀了她而已。」楼宇中试图提醒她事实,温之姀忍不住气打断他的话质问。
「你如果抱持着这样的心态去找真相,你什麽也找不到。」楼宇中没有因为她的失控不悦,只是看着她道出事实,一把浇熄她满腔的怒火,「你必须认清一个现实,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当然可以继续说自己是对的,但那又如何,解决不了事情。」
「我不想检讨被害人,但想争取到最大的正义,活着才有办法。」楼宇中点出重点,「她如果还活着,你就不需要透过温家父母,她就可以亲自提告、亲自作证,这一切都不会像今天一样举证困难。」
温之姀听着他的话,也知道自己无从反驳,却无法认同他话语里的一切。是啊……他说的是事实,却是只站在局外人立场说的事实。
「活着却让全世界都知道自己最不堪的一面,承受着大家的目光、同情,这样得到的正义叫做正义吗?」温之姀轻喃道,不知道说的是温咏忆还是今天的自己。
「正义和历史一样都是结果论,是留给胜利的人说的。」楼宇中没有半点说赢的喜悦,只有无法改变这世界的无奈。
温之姀凝视着眼前的人,突然感觉楼宇中比自己感悟更深,他毕竟是每天需要面对案子的人,看过的案子比自己多太多了,说起力不从心,他恐怕有的是比自己多更多的经验。
「至於你刚刚说的也许是对的,温小姐当初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选择了沉默。假设是真的,她也走十年了,你确定你要为了所谓的正义,违背她的遗愿吗?」楼宇中的话让温之姀一怔,答不上话来。
一直以来她想的只有怎麽追查真相、怎麽让那些人渣付出代价,却没有想过温咏忆要不要这个结果……
「这事情一旦揭开了,以後大家回想起温咏忆,想到的不是她的演员身分,更不是她的作品,惋惜的不是她的才华,这样也无所谓吗?」
*注:告诉乃论罪与非告诉乃论罪的差别在於,国家发动刑事追诉是否以「告诉权人提起告诉」为要件,若需要告诉权人提起告诉,检察机关才能开始进行刑事追诉,称之为「告诉乃论」;反之,如果无须告诉权人提起告诉,只要检警机关「发现或认为」有犯罪嫌疑或犯罪迹象,就可以主动展开侦查行动并且决定是否提起刑事诉讼,称之为「非告诉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