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用力地,再活一次 — 第七章、變數(11)

她没办法,收拾好书本跟文件後,硬着头皮去pantry处理食材。她叫滕思悠留在房里,饭做好後,她会端进来。

清清不想让他吃她做的菜,准确地说,是有阴影。

上一辈子,刚结婚那阵子,清清想过要改过自新,做一个比较讨喜的女人,挽回滕思悠的心。她知道的,他跟裴星如藕断丝连,一星期总有两三天不回家,就是去了裴星如的公寓过夜。不要紧的,她跟自己说,不要紧。裴星如只是个半路跑出来的程咬金,她水清澄跟滕思悠才是真正的佳偶天成,还是青梅竹马。

别的女人要介入他俩的关系,不是那麽容易。

她用心地学做一个贤妻。她挺着肚子,钻研食谱,给滕思悠做饭盒。可是,他每天都不吃,还是带着一个满满的、冰冷的饭盒回来。她问他为什麽不吃,他就说要跟其他同事应酬,或是参加学术会议,忙得没时间吃饭。终於有一次,他厌倦她的逼问,沉下脸色,抄起饭盒冲入厕所,刷一声把所有饭菜倒进马桶,按掣,让急猛的咸水冲走一切。

「水清澄,你的感情跟奉献,任何有关你的事——除了身体之外,均使我觉得很烦,很讨厌。」

他又跟她说「讨厌」了。

无论她做什麽事,他都会觉得讨厌,不如少做少错。在那之後,家里聘请了钟点工人,煮得一手好菜,再也不需要清清那半调子、急就章学回来的厨艺,滕思悠这才愿意留在家里吃饭。

清清把腌好的肉块裹上生粉跟蛋浆,怔怔地夹进油镬,在一阵滋滋油响声中想: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滕思悠对她的感觉,还是逃不出「讨厌」这两个字。她已经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要重新活一次,她尽可能修补每一个错误,不遗余力地做。她斩断自己对滕思悠的痴恋,或许他已成为她的心理创伤,这辈子的她用不着强逼自己从情感抽离,已会下意识躲避他。减少跟滕思悠接触,令她觉得安全,人生踏上正轨。反之,一靠近滕思悠,她就觉得危险,生怕重蹈覆辙。

即使是自己完全不喜欢的事,例如学习,她都逼自己要做好,至少去到大学毕业的程度,然後能够自立。多多少少也好,可以给钱父母,告诉他们:爸妈,我过得不错,用不着靠你们或者靠男人养活我。

她着实很怕:那种男人跑掉了、切断财源,令她跟清攸陷入困苦的情况,就算是今生偶尔回想,也教她害怕得打颤。这种旁徨,她从来没能道出:能跟谁说?是她任性地说要嫁滕思悠的,妈妈一向不支持。当时水冬阳又被滕思悠拉下学术圈,只能当个中小学代课老师混日子,堂堂系主任轮落到去教一群字也懂不到多少个的小娃儿读书,被小学生笑他是老伯——她这做女儿的,有面目在父母跟前抱怨吗?

况且,过不上几年,父母也不在人世了。

她没朋友的。她的世界本来只有滕思悠,父母是给她钱的提款机,家就是一个温室。除了向那男人献媚之外,她没有任何营生技能,没了滕思悠,不止是精神上的打击,更像鱼没有了水,是一个直接的生存问题。

後来,她的世界多了一个人:儿子,清攸。

水清攸是唯一吃过她的菜的人——在上一辈子。

自从滕思悠在新婚期间拒绝吃她做的菜後,她有一段长时间心灰意懒,把做菜的工夫都丢给工人。结婚不到一年,在她的预产期前一个月,滕思悠就到美国留学了三年,每年只回家两次,都是看在水冬阳的面子。回流香港後,又过了一年多,他在港大站稳阵脚,亲近一直跟水冬阳敌对的派系,终於成功找到机会插赃嫁祸,诬蔑他论文造假、抄袭一个助手的博士毕业论文,使水冬阳身败名裂。那之後,滕思悠停止接济她了。

她得餐餐做饭,尽可能减少支出。一开始常常出错,试过因为工作太累,回家给清攸做汤米粉时,把糖当成盐。清攸努力地吃,还连连说「好吃」,她心内满足:「这麽好吃啊?给妈妈分一口好不好?」

「……不好。太好吃了,我想自己一个人吃光光。」清攸眼神闪烁,她才起疑,拿汤匙舀了一口,苦着脸:这什麽鬼东西,甜的。

「别吃了,都倒掉,妈妈给你重新弄过。」

「不要,我就爱吃甜。」未足六岁的清攸死守汤碗,固执地坚持要吃,清清骂他,他憋得脸红,眼泛泪光:「妈妈工作到这麽晚,好不容易做的汤米粉……我舍不得。」

这个傻孩子。他就真的一口接一口地吃下去,清清哽咽着,不想在儿子面前哭,又不忍心他吃这种东西,强装出笑脸,说自己也饿「央求」清攸分她一点米粉,母子俩你一口我一口地吃完一碗甜甜的汤米粉。

清清盛起炸成金黄色的排骨,发现自己满面涕泪,去厕所洗个脸後继续做。等饭滚了,再炒一个小菜跟煎酿豆腐,一个多小时後将饭菜捧回房间。滕思悠稍微收拾过,空出清清的电脑桌,再把本来放键盘的木板拉出来,刚好能放三个菜式跟以红木大碗盛着的两人份米饭。她从书柜的顶层拿出两副碗筷,盛饭。

「蛮好吃。」

滕思悠吃了一块柠檬鸡跟酿豆腐,若有所思地说。

「一般,勉强是给人吃的东西。」清清道。是她想得他太暴躁吗?她原以为他会破口大骂或借机侮辱,不料他意外地平静。两人默默吃饭,一室只有碗筷碰撞声跟间断的咀嚼声。清清下午吃太多,眼下对着滕思悠也是寝食难安,勉强吃完一碗饭就停手。

滕思悠胃口很好,一副身板看着有几分少年的纤细,却吃光余下的所有饭菜。她收拾碗筷,没说什麽就动身去pantry洗碗,回房间後提出要回家,他却不急,说:「休息一会儿再回去,现在还早。」他坐上清清的床,靠墙看小说。清清对着手提电脑,上网看韩国综艺节目。

看不了十多分钟,他突然问:「那个叫大谷的常常吃你做的饭吗?」

「一星期有两三次。」她摘下耳机。

「为什麽?」

「嗯?」

「他一星期上来这里多少次?」

「这两星期上得较频密,我们要做专题报告。」於是她将一切来龙去脉告诉他,他听後,脸色缓和几分:「真蠢。你应该发短讯通知系里交情较好的人,叫他们分组时写下你的名字,就用不着搞成这样,下次别那麽笨。」

清清忽然有点生气:退一万步而言,即使大谷是Freerider、不负责任,那也跟滕思悠无关,更何况他根本不是。这件事跟他的利益没有半点关系,他有何资格批评她笨?

「其实大谷也没什麽不好,他聪明,肯教我做报告,就是嘴巴坏了点。我占用他许多时间,给他做饭也是举手之劳,没什麽大不了。阿芷、庄子,还有不少中学同学知道我原来会做饭,常常上来宿舍蹭饭吃……」

「男的还是女的?」

「都有,男的比较多,有几个还是你的死党,但我叫他们别告诉你,省得麻烦。」清清答完後,才一愣:我其实没义务答他。

滕思悠果然动气了,猛地将书重重掷上书桌:「你一个女生敢放几个男生入宿舍?读中大的……是Don跟Keith?他们留到多少点才离开?」

「他们也有带了几个系内的朋友上来,不是见过很多次,记不清有多少个人了。吃完饭,我们打机、玩一会儿cardgames,晚上十一点前,他们一定会走。」她想不通,他为什麽当她犯人般审问?无理取闹,她不想再受他的闲气:「我们现在回家好了,都快八点。」

「我还未问完。」他踏下床,以蛮力扯她过去,清清受制不住,一下子俯着倒在床上,滕思悠控制不住力度,抓得她的手腕很痛,她心下一震,想起上次在房里发生的事,拚命挣扎:「有话好好说,别对我动手动脚。」

(作者按:今天卖大包,更得特别长~如果多人浮水留言,星期日夜晚再更新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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