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桐酩,梧桐树的「桐」,酩酊大醉的「酩」,我生活在一个被梧桐树包围的城巿里,这城巿的梧桐叶,长得有点像台湾奥万大的枫叶,虽然我没去过奥万大,但这城巿梧桐的美,应该不输奥万大!入冬时的梧桐海,黄红交错,至寒时,光秃的树枝入满眼帘,或许是梧桐好养,所以这城巿,到处都是梧桐树。
这个城巿,叫「杭州」,南宋曾定都於此,那时称「临安」,环绕西湖一周,一会儿梧桐似海,一会儿又柳岸闻莺,我喜欢杭州这里的生活,毕竟这是座旅游城巿,假日拥挤的人潮,可以把整个景区塞满,午夜幽静的西湖畔,又特别容易让人,不经意的醉倒。这里的生活步调,跟我的故乡台南很像,虽然身处这样的大国里,杭州的人文气息,又似乎,比起我待过的城巿而言,还要有味道。
就是因为容易醉倒,所以我叫桐酩,三不五时的酩酊大醉,一开始是为了让自己轻易入眠,久而久之,一个不小心就让自己断片,断片前的记忆很清楚,断片後的记忆,似乎都是要等醒来後帮自己擦屁股,当然不是那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擦屁股,而是常常作出很多正常时候的自己不会作的事,等到清楚过来之後,还要找理由帮自己解释,到後来,也懒得解释了,就让它自然的发生吧!
很多时候我会误以为我是多重人格的患者,但另一个自我,只有在醉酒之後才会出现,过程中偶然我会间断性的重叠,试图着和这个我对话,只是醒来後,究竟我是谁,谁又是我,只有在清醒的时候才能慢慢理清楚,或许,醉倒後我所见到的那个人,才是真正的自己。
人生可以分成阶段,应该每个人都是,三十五岁前的那个我,曾经有一段时间试着让自己养成写日记的习惯,只是繁忙的工作及慵懒的个性,支撑不了多久就把日记本在抽屉角落被遗忘,没想到,三十五岁之後,生活在异乡的我,莫名的养成了这个曾经很想要作,却总是半途而废的习惯。
1995年,那一年,那时候还没有陈奕迅唱红的那首你的背包,却是我第一次试着用笔写日记,曾经买了一本作工精美的日记本,但写不到几页我就放弃了,後来强迫自己随身携带一本小笔记本,在那个还不存在网路的年代,没有Facebook,没有微博,没有LINE,连当时最红的MSN都还要再等几年後才会出来,我用一本本的小本子,偶尔的写下突然兴起的日记生活,当然,说是写日记,其实也只是想到什麽写什麽。
那一年也是我第一次体验北台湾的生活,一个人只身北上求学,北部的生活让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冬天又湿又冷的气候,台南的冬天几乎是不下雨的,通常就梅雨季才会偶尔几天的倾盘大雨,而北台湾的冬天,常常就是接连几天的细雨绵绵,尤其是寒流来的时候,凛冽的东北季风夹带着冰冷的雨水,让我耳边再度响起华仔的那首「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
就这样,小本子换了几本,经历的几次湿了又乾,乾了又湿的回忆,最终,也只是一本本泛黄的纸,弄湿了糊了的字迹,但这一切,就是遗留下来的回忆吧!
35岁之後的我,习惯在网路上写日记,这是在35岁的某一天,突然兴起的一个念头,因为之前用MacBook里的Pages写日记,总是有一日没一日的,在曾经历过档案消失的突发状况後,一个念头,何不把日记放到网路上,反正只要有网路的地方,都可以看到自己写的日记,於是乎我在微博上新注册了一个网名叫「天边的第二条狼」要求自己每天都要写一篇日记放上微博,会用微博写日记是因为它在台湾及大陆都能用,而且不用VPN(翻墙),但又怕别人复制了我的日记走,所以我每次写完日记必作的动作就是,截图,放上微博。
我习惯用第一人称来写故事,因为用自己来写,比较容易让自己融入,活成了故事里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