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微光 — (16)牽手

我并没有因为跟学长拥抱就这样跟学长在一起了,虽然他一开始就已经跟我告白了,但是我没有答应,因为那个时候在我的眼里心里都还有一个影子,那就是程一书。

程一书不知道受了谁蛊惑成了一个憨货,每天上八节课下课已经很晚了,这个憨货住的地方很远,要转两三次公车,结果他竟然不管这件事情,放学之後开始会陪我一起下课,一起走路去我平常等公车站牌的地方,这段路不是几分钟就能到的距离,而是需要将近半个小时,陪我走到公车站牌,自己再走回学校的另外一端等公车,这一来一往的就要一个多小时,你说傻不傻?

程一书陪我一起下课一起等公车,沿途可以一起天南地北的聊很多生活上的事情,对此我当然很感动也很高兴,但是这毕竟是牺牲了他的自由时间所换来的快乐,我不想把我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真的不想。

於是有一天放学的时候,我们走在路上我就很婉转的跟他说了,我希望他不要再浪费时间在我身上,放学了,学生就应该要早点回家,否则妈妈会担心的。

结果你知道这个憨货跟我说甚麽吗?

他竟然一脸伤心的问我是不是觉得他很烦,不喜欢他?

我的老天爷啊!这又是甚麽事啊!我只是担心你太晚回家会坐不到公车好吗?

谁知道这个家伙天生就是一个牛脾气,说生气就生气,一连好几天放学陪着我走,却甚麽话也不说,搞得我极度尴尬,说话也不是,不说话也不是。

无奈之余我只好偷偷的传简讯问卓子文现在这种情况怎麽办?

我能够想像在电话那头看到简讯的卓子文翻了多少次白眼,但是我想并没有我想像的多,没过多久我的手机就收到了简讯,上面只写着三个字:「看我的。」

几秒钟之後,走在我旁边的程一书手机突然传出了简讯的声音,他拿出手机有些疑惑了看了一眼,接着猛然看着我,那个眼神像是极度紧张又像是极度兴奋,感觉就像要把我吃了一样,我被这个白痴看的毛骨悚然,於是自顾自地走了几步,程一书也默默的跟着我走了几步,几分钟之後,我的手突然传来温热的感觉,我的脸颊也迅速的变得像苹果一样红。

「是蚊子让我这麽做的,他说这样你就会消气。」程一书拿出手机简讯辩解道。

你妈妈的才跟你生气,明明生气的人是你好不好,跟我冷战了那麽多天,结果你跟我说你以为我放学不想跟你一起走所以在生气?

我的老天爷啊!可不可以不要那麽坑啊。

但是这个人的手怎麽这麽厚实,热热的,暖暖的,好喜欢。

我的脸上不由自主的露出了甜笑,程一书看在眼里,突然很害羞的说了一句:「你的手好小…好柔软。」

程一书!你这是睁眼说瞎话吧!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热爱打球弹吉他,手上有着多年老茧,哪里柔软了啦!

可能因为我们彼此都太紧张,没过多久,我就觉得手掌有些湿湿黏黏的,我有些尴尬的看向程ㄧ书,没想到程一书也很尴尬的看向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太紧张了有手汗。」

我点了点头,但我不知道其实他是在说他自己不是说我,於是他又说:「要不…换手继续?」

程ㄧ书!你要不要那麽没情调!这种话可以说出口的吗?

我有些无言的点了点头,程ㄧ书见状开心得跑到我的另一边牵起了我的手,我们两个人就这样静静的走了一段路,夕阳的余晖将我们影子拉的好长好长。

程ㄧ书安静的走了许久之後突然停了下来看着我说:「我们这样…算是在一起了吗?」

「啊?」牵手就算在一起了?算吗?要不要这麽雷?好吧,我想错过了这个站就没这个店了,於是清了清喉咙轻声说:「我想…算吧。」

「但是!你要找个时间送我定情礼物正式跟我告白!像个孩子一样牵牵手约定,太孩子气了。」我立刻义正严辞的说,强调的说着,没有告白的爱情不是好爱情,这是正常人都知道的真理,还是没有告白的告白不是好告白?管他的,不重要,我也忘了。(其实真的是因为我忘了这句话要怎麽说。)

程ㄧ书听到我的话之後,看到我认真的脸庞,忍不住把他的脸凑了过来,亲了我的脸颊一下,这次我没有再『啊啊啊啊啊啊啊』,因为这个白痴不是吴潜玄,他也不是偷袭我,是经过我同意的,而且重点是,我也喜欢他,真的很喜欢他。

程ㄧ书亲完我之後,身体突然僵硬的弹了回去,脸胀红着一脸抱歉的说:「抱歉,我…。」

完了,这个白痴又要说一些拆自己台的话了,趁他乱说话之前我要阻止他,於是我拉了他的领口,让他的头低了下来之後,我也亲了他的脸颊几秒之後说:「这次不是意外。」

「你真的喜欢我?」程ㄧ书摸着自己的脸颊看着我一脸不敢置信的说。

「算是吧。」我害羞的点了点头。

「哇呜。」程ㄧ书突然开心的大叫了好几声。

接着牵着我的手继续走着,走了许些路之後突然看着前方说:「我想我们真的要感谢那只蚊子,感谢他帮我们牵线。」

「蚊子?卓子文?你没搞错?」谁?你说谁?你再跟我说一次试试?卓子文会帮我们两个牵线,你的脑神经断掉了吧?

是我太迟钝还是这个世界太疯狂了,我突然觉得我的脑袋有点胀,有些运转过度的感觉。

「放学陪你一起走,走的时候牵你的手,都是他跟我说的,不然像我这样的男生,追女生这麽需要心思的东西,我不懂也不知道怎麽做。」程ㄧ书认真的说。

好吧,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就相信了,毕竟你是一头未开化的大笨牛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

「是这样啊…那真的是该谢谢他…不知道蚊子生日是甚麽时候…。」我随口说了一句,随即脸色大变,妈的操,我竟然忘记卓子文生日大我一个多月,这不就代表他的生日早就过了,而且没有半个人给他祝福?

「怎麽了?脸色突然那麽难看?」程ㄧ书看到我的表情变化关心的问。

「没甚麽…只是突然觉得对蚊子很抱歉,我把他的生日给忘了,完全。」我面如死灰,一脸生无可恋。

「喔,就这事,以为怎麽了呢?没事,过几天我们就去选礼物送给他,生日嘛!只要有人送礼物祝福,哪天不能过生日?」程ㄧ书一脸我太大惊小怪的表情,一脸理所当然的说。

只要有人送礼物祝福,每天都可以是生日?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耶!

但是怎麽办,我觉得这个说法特别好,我瞬间就没那麽愧疚了。

「你对蚊子真好。」我停下脚步,伸手抱住了程ㄧ书,深深的,紧紧的,把头埋在他的胸口许久,闷着声音说:「你知道我的生日愿望实现了吗?我的生日愿望就是你,我要跟你在一起,永远永远的记得你身上的味道。」

程ㄧ书的身上有一股很清爽的洗衣精的味道,不是熊宝贝也不是肥皂,就是一种只属於他的,独特味道,我很喜欢他,真的很喜欢。

我们最後在公车站牌那里分别,临走之前他依依不舍的不想放开我的手,我笑着跟他说,记得找个时间来我家提亲,喔不是,是找个时间送我定情礼物正式跟我告白,他笑着跟我点了点头跟我说他会记得。

这是我的高中生涯里最深刻的一天,在这个记忆里面有我,有程一书,以及那永不抹灭的夕阳余晖,这是我的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也是最美好的一个瞬间。

我曾经以为幸福就是这样长长久久,只要有一个好的开始,就能够幸福快乐的过一辈子。

在这之後不久的时间,我便知道我错了,而且是彻彻底底的,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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