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ueyFriends,天涯海角的如胶似漆
「剃光。」当于音面无表情地用她冰冷的嘴唇吐出这短短两个字,美发师手中的剪刀僵在空中,不知所措地看着于音身边的我。
「不要理她,帮她剪个适合的发型就好,我个人认为剪到肩膀刚刚好。」我手里翻着这礼拜的时尚周刊,瞥了于音一眼,再笑着对美发师说。这一期封面的女人非常漂亮,Chanel的暗紫色冬装刚好衬出她不凡的气质。
那个女人就是我。
「呵呵呵……是啊,短发适合……」
但是当剪刀喀嚓,莫约四十公分的乌黑长发落地,于音晶莹的泪珠也应声滴落,那个样子说有多凄美就有多凄美,美哭了天上凡仙,连美发师都有些不忍心继续剪下去。
一开始的一滴,接着一滴又一滴,简直是泪腺失调,泪水完全止不住,她抿着唇,双眼直视镜中短发的自己,两只小手紧握着拳,任凭泪珠不断滑落。
「你哭屁?」我毫不留情地破坏这幅唯美的景致。
她凄美地看了我三秒,终於破功:「学姐你真的很坏耶,人家真的很难过嘛……」
「忘不掉前男友?那就是犯贱。」我递了张卫生纸给她,灿烂地笑了笑。
她放声大哭,旁边的美发师跟助理措手不及,整间美容院的人全往我们这里看,唯独我从容不迫地对美发师说:「不碍事,继续剪。」
我顿了一顿,又对着哭得梨花带泪的她说:「这些头发你拿去捐吧,帮那个男的积点阴德。」
洁白的磁砖地面散着墨黑色的发丝,她哭得更凶了。
于音是我在美国念音乐学院时的学妹,在五天前和交往一年的男朋友分手,之後整个人彷佛失了魂,像只破碎的洋娃娃,直到刚才才有了没表情以外的表情。
她是属於为爱而活的女生,她可以对男朋友言听计从,他们之间比起情侣,我觉得更像是少爷与二十四小时待命的专业女仆兼保镳兼保母,于音这些任劳任怨小媳妇型态就算了,最令我惊恐的是她为他留了长至臀部的长发,就因为她男朋友喜欢,喜欢抱她的时候可以把手埋入发丝中,再顺着长发滑下。
她男朋友肯定有病。
而且为了能顺畅地滑至末端,他还要她每星期至少护两次发,随时保持头发的乌黑亮丽又滑顺,於是她拚命护发,洗头都是将头发甩到洗衣板上用力搓洗,每次都用了半罐洗发精。
她也不敢染不敢烫,因为他说他喜欢女生是黑色直长发。
如果单看「留长发」这件事我并没有什麽意见,但如果和她的身高结合,我就大有意见了。
若是个身材高挑的气质美女,加上飘逸长发当然赏心悦目,但她偏偏身高不到一百五,配上占了她身高三分之二的头发,整个就是头发头发头发,全身都是头发,天色要是暗一点又没仔细看,是根本会被吓到的那种惊悚!
好吧,算了,人家的头发、人家的爱情不关我的事,我是这麽想的。
但是她男朋友却背着她和一位褐色俏丽短发还有一点自然卷的女生好上了,都到人家女孩不知道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地在社群发了两人甜甜蜜蜜去泡温泉的出游与出浴照,那裹着白色旅馆浴巾的胸部都要弹出来了,还特不要脸地标注了事件男主角,于音才发现这恶心的真相。
褐色!短发!自然卷!
这叫于音情何以堪!
这件事我就不能撒手不管了。
於是我踩着十公分高的高跟鞋杀到那男人的公司,拿着我音乐界女王的头衔,带着优雅的笑容从我的Gucci包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他,说:「白牧楠,合约书还给你,我不签。」
他脸色大变,拉着我说:「不会是因为我跟于音的事吧?梁路庭,你不能公私不分!」
我瞪着他黏在我手臂上的手,微愠:「我公私不分?对啊我就是公私不分,我当初看在你是于音男朋友的份上给你们机会的时候你怎麽不说我公私不分?这个世界本来就公私不分,人类的心脏本来就偏左边,啊,你有很多颗心脏可能不能理解。所以就人情方面而言,我怎麽可能跟一个劈腿于音的男人签约?再者,上行下效有没有听过?有你这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的员工,搞不好哪天看上其他音乐新星就把我打入冷宫,这种危险的公司我怎麽可能签?你不要傻了。」
身为当今世界着名的钢琴家,我主修钢琴,副修小提琴,同时精通三种外语,休闲娱乐是弹弹古筝、吹吹长笛,没有一个学音乐的孩子不知道我的名号,由於一直处於没有经纪公司的状态,抢着和我签约的公司大概可以从台北木栅动物园排队跨海到北海道旭山动物园。
因为身材高挑、五官立体等种种美人特质,在时尚圈也是挺吃得开的,才华洋溢的美人更是各杂志争相采访的宠儿。
这个白牧楠的公司便是其中一个,当初看在于音的面子上,先拿了合约书看了看,但没什麽感觉,暂时先拖着,想说找机会婉拒吧。谁知道他们分手了,那好吧,老娘也决定跟你们果断地分手了。
「这不合理啊,梁路庭你敢说你没交过男朋友!那你就该知道感情是不能勉强的啊!」
「第一,是不能勉强,我有深刻之感,但你先分再交是有障碍吗,你自己筋骨软擅长劈腿也别害着于音;第二,感情不能勉强,那你又凭什麽勉强于音接受你劈腿;第三,我独善其身,长这麽大也不过一个男朋友,哪像你一个月两个,要饥不择食也不像你这样的。」
「但、但这不能怪我啊!」
「难不成怪我?怪孔子写了《春秋》?怪沙士比亚让罗密欧和茱丽叶都死了?还是怪今天天气不好?噢,不,今天天气很好,你乾脆怪地球四十六亿年前要诞生好了。」我把空白合约书塞进他手里,拍拍他的肩膀,对他露出一抹亲切的笑,接着走出他的办公室。
一踏出办公大楼,我立刻拨了电话把这件事告诉邱晨,我从十四岁认识到现在最好的朋友,要不是我们性别不同,我相信我们绝对可以穿同一件裤子、睡同一张床。
他静静地听我抱怨完毕,以温和的语调对我说:「我早就知道如果你够聪明,你一定不会签这家公司的。根据我客观的判断,他们的营业方针有问题,挂羊头卖狗肉。」他是很好的诉苦对象,但他从来不会跟着我一起发脾气,总是在我说完喘完气之後平和地对我说一句中肯至极的评语。
「你发现了怎麽没马上告诉我?」
「噢,我以为这点程度的马脚你很容易看见。」
「谢谢,这变相的称赞我收下了。」
「不客气。晚上吃饭?」
「老地方,六点半?」
「嗯,先到先点。」
邱晨大概是世界上除了我额娘之外最了解我的人,他知道煮洋葱我只吃丁状不吃条状;他知道登台表演当天我要手套从早带到晚「暖手指」;他知道表演完我一定要吃几块Godiva巧克力,所以他会在我结束时拿一盒到後台等我;他知道逛街我喜欢一个人随意逛而不是一群人吵吵闹闹……
而我对他的了解程度,就如同他对我。
因为我们是最好的姐妹花、兄弟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