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要在這時候,說愛我。 — 第七章 真的真的很喜歡你(5)

爹地跟妈咪第一次认识是因为联谊,那时候联谊是办在KTV。

联谊就是好几个没有伴侣的人一起认识、交朋友的活动,KTV则是大家一起唱歌的地方。

你爹地唱歌真的是非常难听,跟胖虎一样难听,所以他在联谊时都没唱歌,直到最後才上台唱了一首歌。

因为他唱的真的太难听了,底下的人通通都吓得跑光了,只剩下妈咪还坐在台下。

妈咪为什麽不离开?因为妈咪觉得就算很难听,也不可以这麽没礼貌地离开,所以乖乖的听他唱完整首歌。

妈咪还以为我要往生了呢!因为真的超、级、无、敌、难、听!

但也因为妈咪认真听完爹地唱歌,我们才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之後还成了男女朋友。

在我们交往满一年的当天,你爹地竟然带我去KTV说要唱歌庆祝,妈咪虽然很不想要听到爹地唱歌,但没办法还是去了KTV。

一到KTV,爹地不知道是头壳坏掉,还是吃错药,平常死都不唱歌的他,连续唱了十首歌。

妈咪心想他如果再唱第十一首,我就要冲出去了,却没想到第十首歌结束後……

他终於放下那可怕的麦克风,走下台朝我走过来,在我面前突然单膝下跪,我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

他把他的项链解开拿了下来,拿出项链里其中一枚戒指,对我缓缓诉说,「曾经,我深爱的女孩这样对我说过。如果有能听我唱完一首歌的女生,我一定要认识她,她一定是很有礼貌、很乖巧的女孩;如果能听我唱完五首歌,那一定就是我的真命天女;听完十首歌的,我就可以跟她结婚了。」

「郁嘉,虽然我已经把我的下辈子许给那个女孩了,我只能够保证我们这辈子,但这辈子我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对待你。」他的表情十分真诚也十分坚定,「而这枚戒指是她留给我未来妻子的,如果你不介意我心里有一个角落留给她,那就请你嫁给我,好吗?」

「我愿意。」我用力地点头,也把眼泪弄掉了下来。

我从不介意他心里有个地方是我永远取代不了的,正因为有那个地方存在,他才懂得喜欢了就要勇敢把握,才会把握住我们的当下和未来。

他开心地替我戴上那枚戒指,很不可思议的,戒指的大小非常适合,不会太大或太小,就像我是那女孩替他找的新娘一样。

「故事之後就是爹地跟妈咪有了小瑾啦!」李郁嘉抚着手指上那枚银戒指。

「妈咪,那个女孩是谁啊?」

「是爹地的初恋。」

谢念瑾更加疑惑,「那为什麽爹地没有跟那个女孩在一起?」

「因为女孩到天上去了,现在变成天使在守护我们呢!」她抱起身旁的儿子放在自己腿上,用手替他顺了顺头发,「以後妈咪再跟你讲好多、好多关於爹地跟她的故事,好不好?」

「好啊!」

在门外悄悄听完全部的谢政恺,看着手上的戒指轻轻地笑了。

谢谢你瑾姒,变成天使後一直守护着我,还派了两个可爱的天使给我。

【给谢政恺的一封信】

To:谢政恺

我想当你拿到这封信时,一定会非常纳闷,也会很难过吧?

就算我不主动离开,我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其实我在几个月前就发现我生病了,以现在的医疗绝对无法治好我,不管是在台湾还是国外,现在的疗法只能稍微延长我的生命和痛苦而已。

原谅我无法接受这样的自己,我不想让自己病到无法跟你一起去逛夜市,无法跟你继续谈天嘻笑,无法让你看到快乐的我。

这种疾病很可怕,它会慢慢让我失去控制手脚的能力,然後是我的言语、饮食和生理反应,到最後则是呼吸。

类似到了癌症末期时,我会像植物人一样无法动弹,靠着灌食和药物来维持生命,大脑虽然能够正常思考,但却只能用眼泪来表达我的喜怒哀乐,而想说的话到嘴边都只会化为一连串咿呜声。

我不想让你和关心我的人看着我痛苦,也不想要连安慰你们我都做不到,只能看着你们不停地流泪。

这种绝望我在我外婆的眼里看见过,她也罹患了这种病。我们看着她一天、一天失去行为能力,看着最後躺在床上的她不停哭泣,我们虽然很痛苦但无能为力。

而到最後,重病的外婆就像成了一个沉重的包袱,需要有人替她处理饮食和排便,还要随时注意她的状况,这样严峻的压力连结婚多年的外公都接受不了,我不想要你去承担。

我知道你一定会陪我到最後,因为你是我看过最笨的人了!

哪有人会喜欢一个女生这麽久?又有谁会喜欢这麽久却都没告白?更不会有人看到喜欢的女生喜欢上别人了,还是不死心?

谢政恺,你真的是个超级大笨蛋!你这麽笨,我是要怎麽放心离开?

为了你好,所以我没有告诉你──我喜欢你。

我假装我喜欢上别人让你死心,可看到你还是没有放弃喜欢我,我很感动也很生气。我气你即使很难过,却还是笨的不知道放弃;气我自己明明不想看到你受伤,却还是得残忍地继续伤害你。

我曾经很痛恨老天爷,为什麽让我们绕了一圈又遇见彼此?如果不要重逢,我跟你就不会这麽痛苦了。

可是如果时间倒转,我还是会想要再遇见你,想要每天跟你一起读书,想要喜欢上你。

不要去痛苦我们为什麽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能喜欢上一个人是幸运的,能有互相喜欢的人需要更多的幸运,我非常幸运能喜欢上那麽喜欢我的人。

喜欢你──是我这辈子最後也最棒的幸运了。

记得我曾经跟你说的吗?你一定能够遇到听你唱完十首歌的女生。

当你遇到时,不要再那麽笨的错过她了,她一定值得你用一辈子去爱护。

信封里的那一对戒指,是我们上次一起去夜市买的,那是我特地为你和未来妻子买的对戒。虽然上次我们一起戴起来很好看,但我想它如果套在那个幸运的女孩手上,一定会更加漂亮、耀眼。

你知道吗?我很喜欢前世今生这个说法,也一直想遇到能让我来世也想再遇见的人,而我想那个人就是你。

把我们今生的感情留到下辈子吧,下辈子我们再相遇,而这辈子你要好好把握住另外一个女生。

下辈子就让我先喜欢你吧!你那麽笨,我们肯定绕一大圈又还没在一起。

就让我很喜欢、很喜欢你,喜欢到让你也很喜欢我,喜欢到我们紧紧牵着彼此的手,绝对不会放掉。

不过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我这辈子的情人只有你,所以下辈子我可能会变成你的女儿。

但是那样也没关系,我知道我还是会很爱你、很孝顺你,而你也会很疼爱我,牵着我直到我遇到值得的人。

约好了下辈子,所以这辈子你为我多掉一滴泪,我都不在乎。

你曾经对我说:「不要为了不在乎你的人哭泣。」同样的话我送给你,这辈子你应该要为了在乎你的人好好生活。

我在下辈子等你。

不管你是否答应我了,不管你是否会来,我会在下辈子等你──等到下辈子。

司徒瑾姒笔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