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中午,闸门依旧落下。放学後,史天宥奔回家,捧走了阿才,想再到传知书的店守着。无他,阿才是传知书最爱的猫,而且传知书跟阿才最有缘分,没准今天带牠到唱片店,就真的能见到那个消失两天的男人。虽然不甘心,但史天宥经常觉得,他对於传知书的重要性,还不及阿才这只白猫。
粗喘着气、怀里抱着只猫,在冬天的细雨中狂奔。风彷佛挟带着根根细如仙人掌上的刺,他白嫩的脸一阵麻痛,又因运动而使双颊浮起不自然的鲜润。不知何时史天宥学会了保护与珍惜。以前不懂的。但阿才是只猫,要是他抱太紧,牠会受伤会痛,要是抱得不够紧,牠会俯冲掉下地,伤得更重。松紧之间,史天宥在他还未察觉到的时候,学会了拿捏那个力度。
他真的会学的。
他会一天比一天,变得更适合那个男人。
所以,他多麽希望传知书——比他年长十四年的男人、站在前方的那个男人——能为他缓一缓脚步,等他跑上来,跟他并肩。
为他走慢一点,转过头来看他一眼,他一定会急起直追。
史天宥从来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情意,一直到成熟之後,察觉到那样会为自己带来伤害,但他还是舍不得去对传知书撒一个谎。
而那道闸终於推上去了。传知书坐在木台後,低头看文学杂谂。拥有一副大骨架的他惯性的驼着背,揉了颈背几下,目光专注於文字间的光影与时间,全然不察觉店外有个抱着猫的少年,呆呆地盯着他,就怕是自己看错,他下一秒就会不见。
直至史天宥粗粗鲁鲁的大踏步进去,传知书才扬眼,没说一句话,目光再投到杂志上头,翻了一页。他把阿才放到木台,白猫有好几天没见过主人,一改平常冷淡的性子,伸出粉嫩的猫舌,舔着传知书按在杂志角落的大手。他微笑了一下,稍纵即逝,很快恢复成最初的疲惫,轻按着猫的脑袋,如安抚着一个小孩:「你老婆呢?」
「在我家。」史天宥自行往店的内侧走,拿了一把圆凳,坐在传知书侧边,他把着凳面,身子靠着隔壁的男人,这天太冷,手也给冷得冰条似的,便把一排手指插到围巾与脖子间的部分,恼怒地说:「你两天没有来,两天!阿才天天跟他老婆恩恩爱爱,我呢?我天天扑空,你又不听我电话。」
要是往常的传知书,大概会嬉皮笑脸地说:咦你想要老婆?你那些小女友呢?天天来这里黏着我这个大男人可不行。但今天,他一句都没说,甚至连烟都没有抽。史天宥一近了他的身,就嗅得出他身上没有一丝烟味,好像几天没有碰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