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唇彩 — 第一部第一章(1)「我沒嫁。」「我知道啊!我也還沒娶,如果妳是想確認的話。」 「我是說,我五月沒假期,天哪!」

跟着上班时间拥挤的人潮,无论搭上『崭新科技大楼』左右两排共六部电梯中的那一部,从十二楼出来时,梯厅的一边是俯瞰新店市区的落地窗。窗外景色开阔但乏善可陈,看到的不过是远近公寓的屋顶,乱七八糟铁皮加盖的颜色,无秩序亦无任何美感。

如果有人问起:「那里有什麽有特色的建筑?」我的脑子绝对马上进入深沈的当机状态,原因是要检索所有我『直观式或说照相式记忆』的储存槽,需要花很长的时间,但因为找不出答案,结果就陷入检索的回路中,看起来跟当机没什麽两样。

「铁皮屋你知道吗?就是那种无论漆了什麽颜色,都丑得像拿针刺眼睛一样痛的那种屋子。」我前几天曾经这样回答一个网路认识蛮久的新加坡裔朋友Scott,他住在荷兰,想到台湾来玩。当初我找工作时,他上网帮我找了很多公司推荐给我,我很感谢他。

「不会吧!建筑总是有特色的东西。」他中打速度很快,而且很流利。

「你住在荷兰,我相信你。」

「哈哈……」我可以想像他真的在电脑的那一头笑,虽然我们没有视讯过,只有一张拍得焦点模糊而且用鱼眼效果开了玩笑的大头贴。「你是说台湾人都住在铁皮屋里?」他终於笑完了以後,问了这一句。

「我不能替所有台湾人回答,不过就我所看过的,大多数人住在钢筋水泥建造的屋子里,用铁条、钢条把门窗隔成『小偷进不来、但很可能有碍逃生,并且以自由之身体验牢房的意图』体验着生活。」我的讽刺精神还没发挥得淋漓尽致「但是台湾多雨,近年来雨的酸度跟醋差不多等级,所以房子很容易开始漏水(这是我猜的),顶楼用铁皮加盖避免漏水,成了『时尚』。」

「你打字快到不可思议。」还附上一个好大的拇指过来赞。

「差不多跟我讲话一样快。」

「了不起。」他又贴了一次大拇指。

「不过,也有人住在高楼大厦,那也是钢筋水泥、加强砖造,少数,极少数,会是钢骨结构,但听说那很昂贵。」

「加强砖造?」

「Google一下吧!我打字再快,也不想解释这个。」

「好我会,但台湾的庙宇建筑很特别吧!」

我又开始检索脑中所有庙宇的档案,我可能停得太久,因为他传讯过来「你睡着了吗?」

「庙宇算是特殊建筑,你是想来看庙吗?」我终於可以不昧着良心承认,但我实在不太想说,庙宇建筑和所有其他建筑完全格格不入的奇妙景象,但总之,他问的是『特别』,那或许能算是特别。

「都想看。不过希望能找地方待。你家也有顶楼的铁皮屋吗?」

「你是问我爸爸家还是我妈妈家?」一个不知道在哪里,一个基本上也不算家,但我没补充。

「我问你家。」

「我没有家。」

「我问『你住的房子』有铁皮顶楼吗?不要跟我说你住在洞穴或树上。」

「我不知道,我没有上去过。」

「为什麽?」

「因为那不是我家。」

「你住的地方有多余的位置可以让我窝几天吗?」

「我只有一个房间、一间浴室。」

「你没有厨房?」他传了一个青笋笋的脸蛋过来。

「没有。」

「你不做饭?」

我的大脑又开始当机。「你会做饭?」我想不通了,乾脆回问他比较快。

「会,我曾经每天都自己准备吃的。」

「了不起。」我也传张大拇指过去,台湾男人会这样做的大概都还没出生。

「你有朋友有地方让我窝吗?我也会问我其他住台湾的朋友,请不要觉得有压力。」

我先送了一个头上有大问号的脸过去,代表我在思考中。「你也可以订旅馆、民宿之类的。」

「我也会考虑。」

「什麽时候要来?」

「五月的假期。」

「多久?」

「两周。」

「我没嫁。」发送出去才发现,我打错字,这也是注音输入法的困境之一。

「我知道啊!我也还没娶,如果你是想确认的话。」

「我是说,我五月没假期,天哪!」

「哈哈……」

有够尴尬。

梯厅的另一边,是一大片洁净的玻璃门,门口右边挂着『崭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钢制招牌,招牌下方是员工进出刷卡的感应器。

一进门,是一个方形的大厅,大小可以并排停进两辆RAV4(如果可以把车开到12楼来的话)。

正前方是接待的柜台,漂亮的浅色木头材质,线条简单大方,大约胸部高度,我的位置就在这柜台後面。我的『办公室』,其实比很多同事的小格间大很多。

我的工作很简单,收发信件、帮同事去邮局寄信或是打电话叫快递服务、接待来访宾客,偶尔需要倒茶水给大厅旁边两间小小会客室里,等待会面的宾客,或是开会的同事。我也需要帮忙影印、打字、输入报表资料,但现在大家都用电脑工作,很少人会写下东西再请人打字,所以真正需要我这项专长的机会不多。

我也有一台工作用的电脑,就在柜台里面。

公司内部有一种『立可贴』传讯系统,每个员工都有一个帐号,可以互相传讯。

比如现在财务部的Judy就传了简讯过来问我『中午要吃什麽?』我的电脑画面跳出一个黄色的方形视窗,传讯字多视窗就大,字少就小,但看起来都跟那种自黏式的便条纸很像。

我回她『随便』,我已经不再像跟她刚认识的时候那样,会多加一句『便宜就好』,我们心照不宣了。

有一次网管Benson吃饭的时候跟我和Judy说,立可贴系统公司可以监测,所以不要传过多私人讯息。

意思是说他在监测吗?我的职位太过轻微,无法了解这种事,但我从来没习惯在公司的电脑里聊天,我想他是说给Judy听的。

Benson也告诉我们脸书和Line公司都会挡掉,不过手机走3G行动网路就没差了。

我之所以跟Judy走得近,完全是物以类聚,我们都是公司最底层的螺丝钉,只除了比打扫的清洁工稍微正式一点点,我们其实也稍兼打扫的工作,比如随手整理会议室那些的。

Judy是会计助理,私立的商职会计科毕业,但她超级怕算帐,据她说,她是怎麽算都会错,所以我怀疑她的工作内容其实跟我一样,只是她不坐在门口。

虽然我只是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小螺丝钉,我被要求要穿着正式的套装,当我说我没有那种衣服的时候,那时面试我的人资主管,因为知道我经济状况不允许,便帮我申请了两套制服。

公司其实没有制服,只有我有。

那是两套一模一样的粉红带橘的单色西装背心和西装外套,同色系的及膝窄裙,里面有一件白色的衬衫,反正看起来就跟银行柜台小姐差不多。

我被要求必须梳发髻、化淡妆,我把自己想成空姐。

我不好意思说我其实也没有化妆品,总之被要求之後,我省吃俭用在药妆店的廉价开放架上,慢慢的购齐需要的化妆品。

一开始,我只有一根口红。我认为有没有化妆,差别最大就是口红。我还太年轻,我选择稍偏粉红一点的红色,而不是那种妖艳的娼妓红,但我很喜欢那个颜色,我希望我有一天会有机会擦上,而不觉得俗媚。

接着我买了眉笔兼眼线笔。

我的肤色均匀,有这两样看起来就非常像有化妆了。

Judy跟我同年,但她平常不化妆也不必穿制服,看起来比我年轻。

「Judy我就是在说你!」Benson继续亏她「上班都在聊天!」

「所以你是监视狂罗!」她说。

「才不是我!」

「那是谁?」

「我不能说。」

「另一个IT?」她继续追问。

「不管是谁,那是职责所在。我可是好好的把所有公司规定不该在上班用的东西,全都挡住,所以不干我的事。」Benson说。

我没有闲钱,我的手机是最低阶的智慧手机,只要朋友想传大一点的图片就会当机的那种。

我只在公司连wifi上网,所以我连在公司也不能聊天!其他就是在提供免费上网的场所,我住的地方当然没有。

我很认真的搜寻过各种可以免费上网的地方,比如7-11每天可以有三次,每次半小时的时间,另外我也会去速食店或是咖啡厅,但我不会花钱吃里面的东西,因此必须要能免费坐在里面上网,也不会有人管的地方,我才会去。

我住的地方附近,再重申一次──那不是我的家──有市立图书馆,那是个好地方,我几乎每天都会去。

去那里的好处多多,可以吹免费的冷气,周边是座公园,可以运动或散步,轮流开着树花;里面有阅读区,也有电脑可以用,不过得事先登记排队。

一次可以借十本书回家,阅读期间是一个月,我从不逾期。

「一定是Frank!」Judy总认为Frank是打小报告的公司网路骇客,他戴着厚黑边的眼镜,深度近视的学究样,头发油油的,牙齿微凸出上唇,看起来非常阿宅,很可能在公司赖以为生的工作,就是管理所有出轨的网路问题。

「就算是,那也是他的工作,不能怪他。」Benson说。「你应该学学晴雯,她就不会上班聊天。」

我是公司里面『唯二』没有英文名字的人,其他所有人,全部都用英文名字,而且几乎都忘记他们姓什麽。

我并不是骄傲,毕竟被取名为『晴雯』天生就是丫鬟的命,有什麽好骄傲,我只是本来就没有英文名。

国中英文课,老师给每个还没有英文名字的同学取名字,但很可能我的表情太过奇怪,而且老师提议每一个的名字都让我头摇得像波浪鼓一样,最後老师叫我Wen,我还是把那当成『雯』。

英文名字自有他们发音的道理,单音节的Jim、Jack、Jean、Ann……都很自然,有从中文转变过去的单音节名字,像是Lee、Lin,那也可以是姓,但光称呼Wen似乎并不顺口,虽然我的公司Email信箱使用者代号和立可贴就用这个,同事们还是叫我晴雯,况且我就是这麽介绍我自己的。

而无论如何,我觉得大家还是忘记我姓什麽,我自己就快忘了。

我记得刚认识Benson时,我说我叫王晴雯,叫我晴雯就好,他说:「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丫鬟,倒像个格格。」那时正是电视剧《步步惊心》重播得如火如荼的期间,这种比喻惹得我发笑。

我回他:「本来就是一线之隔吧!贵为女主角的马尔泰.若曦也得自称奴才呀!」

而我第一次向Judy自我介绍时,她说:「跟我一样是个小丫头欸!」我们年龄相仿,自然都是公司里最年轻的,说是小丫头也没什麽错。不过我想她没看过《红楼梦》,我也不想提醒她。

「你跟谁聊天?」我咬着最後一块小黄瓜问Judy。

她挥挥筷子潇洒的说「所有人罗!」

还真行!跟所有人都能聊,这一定是种天赋。

「你都没工作吗?」Benson推推斯文的无框眼镜,基本上已经退流行很久了,现在流行的是阿宅的黑框,但我搞不清楚他到底有没有近视,因为他有时戴有时不戴。

「我都有在做啊!我只是附带聊几句嘛!」她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Benson装痛。

我总觉得他们是一对,我们三个一起吃饭,他们俩都坐同一侧,手肘互相推挤,因为我不喜欢随便被人触碰,我都自己坐在对面,我喜欢这样。

就像我喜欢房子是一栋一栋,大间小间倒不挑剔,彼此隔着花园和树木、空气、有小河也不错,不喜欢房子全捱在一起。

Judy曾说:「我们已经做太久的朋友,没办法变成那种关系,只能是哥儿们。」

太久?!不是才半年吗?我比Judy资深大约三个半月,Benson则比我资深一年左右,他算是Frank的下属,虽然他们似乎负责不同的资讯工作。我只知道如果电脑坏掉或网路不通,要找Benson,但这两件事情都还没发生过。而在我工作的领域,我完全不会需要接触到Frank。

但是天杀的,那该死的Frank每天都会用冰冷的阿宅手指,吃我豆腐。

我觉得第一次被他开玩笑的把手放在我的脖子上吓我,我应该要生气。

不过那天,几个加班赶工的同事一起叫了披萨,我不吃那种昂贵的东西,但因为我还在柜台座位上帮忙输入一些系统转换的旧资料,就被邀请进大办公室吃东西。

技术上来说,所有同事都是我的上司,他们叫我一起吃东西,我应该不必出钱,虽然我并不想吃人家请的东西,我怕我还不起。

总之,那时候就是非得一起吃不可。

於是我觉得我应该提供一点娱乐服务。

我先是跟其中一个女同事说着我读过的鬼故事,我编号第2043的那一个,我习惯在脑子里把故事编号,这样我可以一个一个检索,而且能记得讲过哪个。慢慢的大家静下来听,一边吃着海鲜什锦披萨,配着黑得像墨汁的可乐,大家的双手都油几几的,听我说着其实最後会是一个大笑话的黑暗故事。

我错就错在,那也是网路上看来的故事,阿宅Frank很可能早就知道结局。

他不知道什麽时候移动到我的身後,在我必须递送出最後一个笑点,推翻整个鬼故事的架构的那个高潮点,用他冰冷(搞不好刚刚还特地握着可乐瓶子确保冷度)的双手,握住我的後颈。

我整个人惊吓得跳起来,所有同事笑得翻天覆地。

这双重笑料,像是我跟阿宅一起演出的娱乐戏码。

一方面我的故事讲得可圈可点,另一方面阿宅从我後面作怪,大家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我成了另一个可圈可点的笑料。

所以,我无法当场发飙。

但从此之後,阿宅每天都想办法,从我身後吓我,变成是理所当然延伸那天的笑点到永远的戏码。

「你应该直接跟他说,你不喜欢这样。」Scott说。我人在图书馆上网,句子从荷兰的某个地方、某个电脑里回答我的疑惑。

「可是要说什麽理由?」

「这不需要理由,还是,你真的有什麽理由?」

「嗯!我不喜欢被别人碰触。」

「朋友也不行?就是一般无害的、无意的、或是只表示友情的?」

「朋友可以,陌生人不行,有其他意思的也不行。」

「你有男朋友吗?」

「没有。」我的脑子没有当机,非常好。「你呢?」

「没有,我没有男朋友。」Scott回答我。

我抓抓头,「我有个同事,他家里有多一间房间,他说也许你可以去他家住。不过因为他不认识你,如果你或他要出柜的话,请不要吓到彼此,拜托。」

「哈哈……」

他笑了很久,真的很久,我不知道他会回我什麽。

我一边看着刚刚才借到伊坂幸太郎的《GoldenSlumbers-宅配男与披头四摇篮曲》,看那封面上正在以奇怪姿势奔跑的男子剪影,有点像障碍赛跑的姿势,一边等他回覆。

Benson上线了,我刚刚在脸书上分享我读完派特‧巴克的《重生》和S.J.华森的《别相信任何人》,他按了赞。

我想乾脆介绍他们两个成为好友,他们俩自己去谈谈能不能让Scott借住两个星期的事情。

我把他们两个拉进聊天室,互相介绍,然後请他们自行交谈。我也帮他们俩推荐成为好友。

然後我留言,『太晚了,我必须离线回住的地方了,下回聊』。

我登出所有帐号,确定我私人的帐号与密码,都没有留在公用电脑上面,我把刚借的书用纸袋装好,放进手提袋里,离开图书馆。

我没有家。

我只有一个住的地方,里面有一个房间和一间浴室,我没有厨房。

我可以自己煮东西吃,我有一个电锅和一枝电汤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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