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作家與貓 — 史蒂芬金的貓

面对眼前这一顿久违将近半年的大餐,我终於忍不住吸吮起餐桌前的每一根手指,巴不得自己的舌尖可以永远记忆这难得的人间美味。

谈到记忆,以往总是听人们说若将所想要熟悉的事物加以视觉化,对於加深记忆非常有用。因此,每当我作客他人家中享受大餐之余,总不忘对招待我的主人家来趟视觉化印象巡礼。

不瞒各位说,我深晓「人人生而平等」这句人类思想史上伟大的发明。毕竟对我而言,绝对感同身受!但是我不得不说,相较於一般人家,我还是喜欢到家境富有、生活宽裕的家庭接受款待。除了他们所准备的餐点,比一般小康的上班族家庭或蓝领劳工阶级们要「澎派」许多之外,更重要的是这些富裕人家的住所就是比平常人来得有趣。

也因此,每次我在进食的时候,这些豪华的主人家中总是会有一些人世间罕见的惊奇事物来娱乐我。

比方说上次位於城南近郊山腰上别墅区的那一户人家。

虽然整幢三楼半的洋房占地颇大,但整体建筑却是走朴实的英式乡间度假木屋风格,要是没进去根本不会发现里头有那麽多好东西。其中最令我惊艳的,要数挂在主人书房的那一幅林布兰的「杜尔博士的解剖学课」了。我知道那一幅绝对是林布兰的真迹,毕竟上头那将近四百年的古老油彩气味骗不了我。这幅画记述的可是我们同类成就的绝美艺术啊!这户的主人不愧是国内权威外科医院退休的院长,才舍得把这麽珍贵的名画挂在书房内!

除此之外,他还珍藏了一整柜的古董手术器械,这些手术工具上头的血腥气息结合人类传统的精致工艺,着实令我着迷到不可自拔。啊,血。这迷人的玩意儿总是令我轻易失态。

倒是今天这户人家。虽然外头看来光鲜亮丽。骨子里却品味低下。居家环境庸俗就不说了,一堆金光闪烁的镀铜大型摆饰与装潢搞得好像是摆路边卖灯饰的地摊似的。

更惨的是,这一家人嚐起来一点高级的口感都没有!跟一般上班族没啥两样!

就我多年来的经验,这些富裕人家总是深谙肉体保养之道。女的多半有较为滑嫩、略带果香气味的肌肤,可以先作为我的餐前开胃甜点。若还有年幼正在发育的青春女子就更迷人了!那股青春期特有的贺尔蒙我可真的是百年也忘不了。

此外男的通常也都能保有一身适度运动过後的肌肉。嚐起来不会太老、不会太腻,穠纤合度,是我的大餐主菜。相较之下,大多数的一般上班族,因为久坐办公室的关系,肉质便显得松垮无弹性,还会有过多腻死人的脂肪。而蓝领劳工们,虽然肉质紧实,但他们大多都会被烟、酒、劣质垃圾食物等等人造有害物质长期污染。因此牠们的肉虽然美味,但只能当做偶尔食之的速食,多吃则有害无益。

至於老人家嘛......,嗯,通常我都会抱着敬老尊贤的态度,不希望他们在面临生命的终点时才感叹这辈子白活了,没什麽值得留念的事蹟,所以我都将他们交给我那两条可爱的狗狗--阿肥与阿地。反正,要在这种有钱人家里找个宽大一点的密闭空间不是什麽困难的事。毕竟动物专家有提醒,要适当地让宠物保有自然的野性。所以像这样的活体猎食运动对牠们的身心健康会有帮助。

相对之下,我就不喜欢惊恐过度的食物。除了肌肉容紧绷、血管过度扩张之外,肾上腺素分泌过多也会破坏口感。所以我都会先把食物们咬晕之後再享用。(适度的肾上腺素则是有画龙点睛的提味功能。)

当然啦,若你不小心撞见我在进食的话(虽然这是一件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也许你会觉得我极度缺乏一位绅士吃东西时该把持的餐桌礼仪。我想这样的误会可以解释。毕竟,像样的大餐对我来说不是常有的,平常日子里我也只能跟人们一起吃吃那些味如嚼蜡般的猪鸭鸡牛羊,或者是喝喝鲜血解馋。都怪人们的科技进步日新月异,这年头要让这样一整户人家消失不见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所以我和我的同类也只能保持低调,尽量节制自己的口腹之慾。

而且我每次吃完东西都会清理用餐环境的。这样不仅只是为了不替同类造成日後觅食的困扰,更重要的是,我觉得这是对招待我餐点的人们应有的尊重。

所以即使像今天这麽差劲的一餐,还是该保有我的风度与礼貌。

然而就在我快收拾完毕的时候,忽然听见客厅桌下有咕噜咕噜的滚动声。仔细一瞧竟是一只白色波斯猫。唉啊,应该是刚刚太急於进食,我压根儿没注意到这只猫的存在。

至於那滚动声,原来是颗人的眼珠子。从那瞳孔的色泽看来应该是女主人的。只见这只猫儿好奇地用双掌拨弄追逐着,当眼珠滚得太远时,牠便衔回桌下,继续玩耍。

眼见这猫的可爱模样,我几乎入神到忘我,直到房门外阿肥阿地俩凄厉的嚎叫声才将我拉回现实。

都忘了要喂牠们了。

我只得抓起地上那只白猫,往房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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